实训中心工作职责
实训中心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宣传、贯彻和实施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实验实训室建设、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和完善实验实训室建设、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3.组织制订和实施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4.对实验实训室运行和安全管理进行全面监督、指导、检查、考核、基本数据采集与汇总上报;
5.负责组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登记等工作;
6.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验收、配置、调拨、报损、报废和处置等工作;
7.负责学校土地、公有住房的产权登记、调拨、转让和报损报废的管理工作;
8.负责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的审核和申报,统筹富余资源的盘活利用;
9.负责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