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


粤松院实训〔2021〕17号
关于2021年4月实验实训室问题
整改验收复查情况的通报
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1年3月实验实训室检查情况的通报》(粤松院实训〔2021〕13号),实训中心于4月27日-28日对3月份全面检查中存在问题的83间实验实训室进行了整改验收复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复查的整体情况
从此次问题整改验收复查情况来看,各单位做到了重视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认真组织做好了问题整改与自查自纠工作,但个别实验实训室的整改还不够到位,还存在改进的空间。
二、仍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实验实训室资产台账、工作档案(使用记录本、维修记录本等)还是不齐全或记录不够完整不及时;
2.个别实验实训室卫生状况还是欠佳;
3.个别实验实训室设备、物品摆放还不够整齐。
三、整改工作安排
1.请相关单位对照《2021年4月实验实训室检查问题整改验收复查情况表》(附件)所列实验实训室仍存在的问题,克服困难,切实落实整改工作;
2.实训中心将在下一次实验实训室检查时对该部分仍存在问题的实验实训室进行重点检查。
四、实验实训室日常管理和安全建设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细化并落实实验实训室管理责任;
2.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各类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使实验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3.强化日常管理,杜绝临时突击,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5.建立健全并落实实验实训室人员准入制度。
附件:2021年4月实验实训室检查问题整改验收复查情况表
实训中心
2021年5月10日
(联系人:许韶洲,联系电话:650180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