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联合检查的通知
学校相关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涵[2021]9号)的文件精神,为使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做细、做实,真正做到早预防、早整治,将一切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实训中心联合学校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结合各单位实验实训室点检表自查情况,定于2021年10月27、28日两天对各二级单位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复核以及对全校实验实训区域或场所是否存在隐患点、危险源进行深入排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核查各单位实验实训室安全点检表自查情况;
(二) 检查实验实训室内外环境安全治理、环境卫生状况;
(三)抽查部分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保管、摆放,档案资料管理等情况;
(四)抽查部分实验实训室台账管理情况;
(五)排查实验实训室等教学区域或场所是否存在隐患点、危险源。
二、检查安排
10月27日上午9:00,机械工程学院分散实验实训室;
10月27日下午2:00,宽字楼实验实训室;
10月28日上午9:00,厚字楼和计算机楼实验实训室;
10月28日下午2:00,固字楼以及其他楼宇实验实训室。
10月29日,浈江校区实验实训室。
三、检查人员
刘春朝、陈金华、许韶洲、杨小波、杨佩、赵天明、伍嘉裕以及各单位分管实验实训室的负责人。
四、检查要求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通知本单位实验室管理员提前开门候查。本次检查旨在查找一切安全隐患漏点,解决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疑难杂症等老大难的问题,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并现场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建议各单位分管实验实训室的负责人或委派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相关负责人现场陪同一起巡查。以本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实验实训室的建设与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设一个平安的实验实训教学环境。
实训中心
2021年10月26日
(联系人:杨小波,联系电话:6501667,1392152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