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
粤松院实训〔2024〕68号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确保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实验实训场所内的各项教学、科研等活动顺利开展,实训中心对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做如下提醒及安排:
一、做好新学期实验实训室安全常态化管理工作
(一)确保实验实训室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新学期开始,请各二级学院(中心)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如有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变动的,请各学院(中心)及时做好人员增补、培训与落实二、三级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责任书》签订等工作,确保每间实验实训室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并确保实验实训室安全信息牌的信息与实验实训室实际情况相符。实验实训室名称、地点、管理人员等信息发生变更的,请于9月1日前,将变更信息报给实训中心杨小波。
(二)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日检日清”填报工作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验实训室安全“日检日清”在实验实训室管理系统填报,设第1-2周为过渡周,过渡期间实验实训室管理员以系统填报为主,因操作不熟练、系统不稳定、数据对接存在偏差等问题导致不能及时填报的,可以仍采用在线表格填报的方式进行过渡。第3周开始将全部在系统填报,届时将于OA通报各部门“日检日清”情况。
(三)各学院(中心)做好开学初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工作
各二级学院(中心)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明确各自岗位职责,提醒安全管理记录填报规范;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在正式开课前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工作,检查电源、气源、实验实训设备等运行是否良好,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提前准备各项工作记录本,确保实验实训室内教学、科研等工作顺利开展。
(四)做好实验实训室分级管理工作
各二级分院(中心)按照实验实训室分级管理要求对所辖实验实训室进行分级管理。要求:有Ⅰ级、Ⅱ级风险隐患的实验实训室每月提交检查情况台账;有Ⅲ级、Ⅳ级风险隐患的实验实训室每学期提交检查情况台账。
二、2024-2025-01学期开学实验实训室(校级)安全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24年9月4日-5日。
(二)检查形式
必查与抽查相结合。Ⅰ级、Ⅱ级风险等级实验实训室100%检查;校内实验实训室总间数不超过10间的100%检查;Ⅲ级、Ⅳ级风险等级实验实训室按各级间数的30%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1.上学期末与假期期间存在的问题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2.实验实训场所环境;
3.实验实训场所隐患排查。
(四)检查安排
检查单位 |
检查时间 |
检查人员 |
集中地点 |
检查形式 |
电气+建筑 |
9月4日(星期三)9:00 |
陈锐,杨士东,胡浪,杨小波,刘鑫涛,郑邵芸,黄慧婕,封亚彤 |
固字楼 |
交叉互检 |
先进制造学院 |
9月4日(星期三)2:00 |
郑绍芸,李福运,杨小波,赵天明,陈锐,杨士东,董炜琛,封亚彤 |
宽字楼 |
外语+信息中心+计算机(曲江) |
9月5日(星期四)9:00 |
刘润萍,杨森,李福运,杨小波,刘鑫涛,赖文俊,许琦意,封亚彤 |
厚字楼 |
浈江校区 |
9月5日(星期四)2:00 |
许琦意,林和林,李福运,杨小波,刘鑫涛 |
浈江校区数教基地 |
(五)组织要求
本次检查为交叉互检,抽查实验实训室现场决定,请各相关部门提前组织相关人员开门候查。
(六)问题反馈及整改
针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实训中心将通过实验实训室综合管理平台与OA通知各二级学院(中心)进行整改,请二级学院(中心)督促相关教师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
实训中心
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杨小波,联系电话:1581651090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